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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坚持“五查”机制提升信访积案化解质效

来源:省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6-09-28 15:16

今年以来,安康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做深做实信访工作法治化为主线,以“三个专项”信访积案化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质化解、夯实工作责任、强化闭环管理,创新建立“五查”机制,有效提升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质效。

坚持高位推动,以党委督查拧紧责任链条。市委、市政府顶格重视信访工作,每月定期听取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专题研究推进化解措施,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16次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聚焦三个重点和六项机制,制定印发《安康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若干措施》。市委主要领导坚持每日听取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汇报,每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接访,实地调研督导“三个专项”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到市直部门坐班接访,现场研究化解信访积案。市级领导每月深入包抓地区和领域开展督帮,每月调度督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化解情况。市委将“三个专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全市问题整改硬仗和季度督查重点,制定《高质量信访督查工作措施》,成立由市委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督查工作专班,实行常态化、全过程督导。市委督查工作专班每两周对重点信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呈送市委主要领导签批,点对点反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由市委进行约谈提醒,目前已约谈5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坚持实事求是,以全面核查找准问题症结。充分发挥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对中、省交办的信访积案,明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研判、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落实专人重新全面调查核实,做到原由经过必查、政策依据必查、办理程序必查、群众诉求必查。核查后,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由包案负责同志主动约见信访人,固定核心诉求,制定化解方案,推动实质化解,确保核查结果真实、问题症结清晰、化解措施有力。同时,针对部分信访程序已终结但信访人仍然重复信访的问题,组建释法明理工作团(组),常态化开展释法明理、交流交心及劝解疏导工作,力争实现事心双解。

坚持质效并举,以实质审查保障化解质量。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从信访人动机出发,不就事论事,带着理解和同情心办理初信初访。全面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前置审核制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送达前,信访部门对该信访事项办理实体和程序进行前置审核,今年全市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100%。在积案化解过程中,市、县信联办严格运用“五条化解标准”,对“三个专项”上报化解的案件,逐一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合理诉求是否化解落实到位、无理诉求是否释法明理到位、化解方案是否得到群众认可、涉法涉诉问题是否导入法定途径,对未实质化解到位、存在风险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对中、省交办信访积案的化解情况,实行责任单位与信访部门负责同志“双审双签”制度,并由信访部门建档管理,确保化解成效经得起检验。

坚持规范运行,以定期评查提升业务水平。健全信访案件“两级巡查评查”制度,对办理程序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的信访事项,市、县两级信访部门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纠正。针对中、省反馈的“四应四不”问题进行深度分析、举一反三、强力纠治,今年中省督办的20件“四应四不”问题已全部交办、限期整改。市信访局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信访业务规范化评查,各县(市、区)信访部门每天对前一天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查,逐案查找问题、剖析原因、限期整改。

坚持闭环管理,以责任倒查强化监督问责。充分运用“三项建议”权,定期选取典型性、普遍性信访问题,精准务实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追究责任的建议,今年以来累计提出“三项建议”77件,均已反馈建议采纳或落实情况。健全信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的问题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机制,探索建立“一案三交”制度,推动信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对引发信访问题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依法提出追责问责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三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3条,形成了有力震慑。